105名职工被拖欠140余万元工资,可通过协商、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申请仲裁、申请支付令、提起诉讼等多种途径维权,以下是具体操作方案: 协商与投诉举报集体协商:推选职工代表与雇主沟通,明确欠薪金额、支付期限等核心诉求,可借助工会力量(如拨打河南省12351工会服务职工热线,该热线24小时服务,配备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曾成功帮助职工追回欠薪),工会可协助协商并向雇主普法,告知恶意欠薪的法律后果。劳动监察投诉:携带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材料,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投诉需在欠薪行为发生之日起2年内提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立案查处,一般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情况复杂可延长30个工作日,调查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其他投诉渠道:可向当地总工会投诉,总工会会协助职工维权;也可通过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反映问题,推动相关部门介入处理。 法律程序维权申请劳动仲裁 时效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需自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集体仲裁流程:105名职工可共同推选代表参加仲裁,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修武县可向焦作仲裁委员会修武办事处申请,地址位于竹林大道137号)。仲裁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裁决,案情复杂可延期,延长期限不超过15日。 举证准备:需准备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工作证、同事证言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及欠薪事实。申请支付令:若职工与雇主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支付令能够送达雇主,可向雇主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后15日内会向雇主发出支付令,雇主若在15日内未提出异议且不履行支付令,职工可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支付令需提交申请书,写明请求给付工资的数量及事实、证据。提起诉讼 对仲裁结果不服:若职工或雇主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直接起诉情形:若用人单位出具了工资欠条,且双方无其他劳动争议,职工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雇主支付工资。追究刑事责任:若雇主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工资,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数额较大(一般拖欠10人以上且总额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职工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雇主刑事责任,通过刑事诉讼促使雇主支付工资。 特殊情形处理若雇主无力偿还债务,职工可向法院申请对雇主发出清盘或破产呈请,同时向破产欠薪保障基金申请特惠款项,以垫支欠薪等费用。申请需在规定时限内(如服务最后一天后的6个月内提出工资相关申请),并提交雇佣合约、粮单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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